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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湖北开放大学一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2-27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,各位教代会代表:
   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拟定于 2024 年 3 月下旬召开湖北 开放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,现就一届五次
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范围
   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切合学校 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,着眼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,紧紧围绕
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,在广泛调研和深入思考的基 础上,就开放教育转型、职业教育创优、人才队伍建设、信
息技术融通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管理效能提升、办学效益优化 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等提出具有全局性、前瞻性、
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提案原则
1.提案应注重代表性。 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
  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,能够集中反映教职工普遍关 心的热点问题、难点问题,代表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
  反映广大师生员工的意愿和呼声;不能仅反映个人想法。
2.提案应注重全局性。 要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来观
  察和分析问题,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发展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;局部问题不宜作为提案。
3.提案应注重可行性。 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在学校职 责、财力、物力、环境条件许可范围之内,是那些现实条件
  下可以解决的问题。
4.提案应注重具体性。 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应言之有物、 有的放矢,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前提下对所提案由提出具体可
  行的措施和建议,不宜在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草率提案,或 提出的措施大而无当,没有针对性。
三、提案要求
  1.提案的撰写应规范完整,要写明案名(即题目,须简 单明了点明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)、案由(提出提案的理由、
  原因或依据)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。内容应明确具体,一 事一案,代表在撰写提案时,力求观点清晰,事实确凿, 议措施要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。
2.提案应由 1 名正式代表提议, 2 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 议,一事一案,但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。
3.提案通过学校 OA 系统提交,在“公共事务”中点击 “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”进行提案,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
  月 20 日。
  联系人:毕小艳,027-87588582 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工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 年 2 月 27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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