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为加强对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根据学校机构职责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,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
主 任:张化斌
副主任:江 文、刘继美、蔡 璇
委 员:徐在能、胡 昕、李昌奉、蒋国辉、谢永平、廖志红、吕恒喜、胡华琳、熊雯婧、朱 垣、苏志军、
赵清泉、范正薇、王海洋、万小震、汪 刚
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。
二、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
1.落实国家及省、市、区、街等各级政府爱卫办组织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;
2.负责学校“爱国卫生月”、“世界无烟日”等大型爱国卫生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3.负责学校环境卫生、食品安全的有关工作;
4.负责开展校园环境除“四害”(灭鼠、灭蚊、灭蟑、灭蝇)工作,预防疾病控制工作。
5.负责学校健康教育、良好卫生行为养成教育的组织、协调及个人卫生行为监督工作;
6.负责学校日常卫生防病、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宣传工作。
湖北广播电视大学(湖北科技职业学院)
2020年6月22日